崇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第6期)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购进 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者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XBJ25421223487131804ZX、XBJ25421223487131805ZX | 202501907、202501908 | 圆碗(自行消毒)、圆盘(自行消毒) | 20250618 | 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崇阳县地锅大叔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 | 1.产品控制:2025年7月8日,本局收到编号:NO:202501907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O:202501908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存环节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3.问题整改:添置消毒设备,对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存;另外对厨房进行全面清理,搞好卫生,保持厨房干净整洁;其次食品物资分类存放,划分区域,做好标识;第三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证下次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4.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整改复查:经执法人员复查,已完成整改。 |
XBJ25421223487131816ZX | 202501921 | 圆盘(自行消毒) | 20250619 | 大肠菌群 | 王记牛肉馆(王辉武) | / | 1.产品控制:2025年7月8日,本局收到编号:NO:202501921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存环节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3.问题整改: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2.履行法定义务。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信息并保存记录内容。 4.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整改复查:经执法人员复查,已完成整改。 |
XBJ25421223487131819ZX | 202501924 | 圆碗(自行消毒) | 20250619 | 大肠菌群 | 崇阳县黄精面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 | 1.产品控制:2025年7月8日,本局收到编号:NO:202501924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存环节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3.问题整改:添置消毒设备,对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存;另外对厨房进行全面清理,搞好卫生,保持厨房干净整洁;其次食品物资分类存放,划分区域,做好标识;第三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证下次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4.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整改复查:经执法人员复查,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