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2025年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紧扣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作为履职尽责的“生命线”,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努力营造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政治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将法治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推进、同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县局党组常态化、重点化学习内容,并纳入市场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使其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其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日常督导、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法治思想日常监管运用常态化。

3.加强法治协调和法治能力建设。认真完成县委依法治县委、县委政法委等部署的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法治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各类法治工作人员,强化专业素质培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退出机制。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稳步拓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到整体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4.严格执行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深入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抄送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

二、坚持依法监管,完善法治规范体系

5.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鄂司发〔202348号),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认定、制发流程及重要环节进行梳理完善,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备案审查要求,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根据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围绕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领域,推动《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6.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的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程序公正,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

7.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体系。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完善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贯彻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咸宁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积极执行与市场主体发展相适应的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层级,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健全和完善以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为基础、以责任追究为手段、以尽职免责为补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三、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9.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伪造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消费投诉举报处置程序违法等为重点,结合涉案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开展集中评查和实地抽查,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运用“两函工作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执法、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10.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贯彻落实《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多项措施,探索“监督+服务”,完善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将服务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11.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和行政检查。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预防和降低市场监管法律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紧盯执法、监管、政策清理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协调监督深化“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内容,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大力推行数智化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快推行现场检查“扫码入企”,减少现场检查事项。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行市场监管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方式“三规范”,落实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检查纪律“三严格”,以精准高效监管实现对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违法行为“无处不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2.落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局相关工作指引,切实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反馈。主动与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进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标准“三统一”。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强化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行政争议调解、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加强层级业务监督指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13.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情况终期评估。认真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系统地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优秀经验,推进典型引领作用,深入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14.紧抓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现场互评等方式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水平和案卷制作能力。结合全市系统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跟踪检查督导整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规范全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大力宣贯《湖北省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等规定,坚决纠正过度检查、以罚代管、趋利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一刀切执法”等情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耕法治教育,深入加强普法宣传

15.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落实《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各类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加强法治干部培训,推进与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建立互训轮训机制,推动同堂培训。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依托总局网络学院、省局、市局市场监管大讲堂、县局讲法学法用法大讲堂、法治专题培训、在线学法用法平台等载体,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升全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6.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贯彻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制定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修订的规章为重点,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氛围。深入自查评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为持续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打好坚实基础。坚持“贴近基层,立足实用,注重实效”,通过“送法下基层”、市场监管疑难法律问题研讨等,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基层法治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

17.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开展全过程普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实现执法、普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18.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立足市场监管实际,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通过公众号、短视频、法治热线、现场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趣味性,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强化“以案释法”,积极选送发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各类典型案例,增强法律的可理解性,提升普法的时效性,助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