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建立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协助机制

发布时间:2025-07-2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税费征管协同,崇阳县积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部门协作机制与税务财政跨部门协助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部门协作机制

(一)明确审查范围与主体

涵盖全县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如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时,均需审查。

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原则,起草单位负责审查。联合起草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部门配合。县政府出台或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审查。

(二)规范审查标准与流程

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从市场准入与退出、商品和要素流动、生产经营成本与行为等方面,排查政策措施是否排除、限制竞争。

起草单位在政策措施起草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形成书面结论。审查中以适当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或社会意见,并在结论中说明。鼓励委托第三方评估。

各单位自我审查有需要时,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需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咨询函、政策文稿、起草说明、法律法规依据、初步审查结论等材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至10个工作日内反馈。

(三)强化监督保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抽查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及审查质量,结果报县政府并通报。经抽查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抽查单位要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抽查单位,被抽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举报线索并反馈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督促部门履职。

二、税务财政跨部门协助机制

(一)确定协助原则与目标

秉持政府主导、财税主责、部门协作、数据赋能原则,加强税务与财政等部门配合。

实现税费数据共享,提升征管效能,防控税收风险,维护征收秩序,保障税费足额入库。

(二)明晰协助职责与内容

财政部门职责是与税务机关沟通,提出共治需求,依法征管,提供涉税信息。

财政部门的职责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联动,落实征税收费制度;财政资金安排、预算管理考虑征管需要;配合税费政策监督检查。

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税务与财政协调,联合开展风险分析与应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涉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三)完善协作机制与保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定期召开税务财政跨部门协助联席会议,解决重大问题,部署任务,加强沟通。

信息共享中,各部门遵守数据安全法规,保障税费数据安全,防止泄露滥用,数据安全管理。

将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对协助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成效显著者,问责落实不力者。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崇阳县税务局              崇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