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崇市监注册听告字〔2025〕001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崇阳县愕然百货店(权利人):
该百货店于2020年7月29日在我局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交了虚假材料,取得个体执照设立登记。提供的是“龙翔”虚假身份信息和虚假签名。该百货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你(崇阳县愕然百货店)2020年7月29日在我局办理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店)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店)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龙新华 程思情 联系电话:0715-3900998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