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崇阳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部署,按照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崇阳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崇市监文37号)要求,自9月1日起正式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自主申报与部门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应为崇阳县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三.认定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
②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③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④其他经属地镇街、社区,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知名”类的。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持有或获准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使用证书有关。
②从事本县(市、区)范围内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③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
④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特色”类的。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执着坚守、长期经营,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主攻某一特殊客户群体或产品线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或传统老店的(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②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⑤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⑥其他经民宗、文化旅游部门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领域的职能和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指行业分类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的;以及从事其他小众、新兴业态的。
②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③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新兴行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④其他由发改、经信、科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推荐,并经审核通过“新型”类的。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四.认定方式
(1)自主申报认定: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完成自主申报。市场监管部门经走访核实、征求意见、信息公示等步骤后,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2)部门推荐认定: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工作机制作用,对有代表性、亟须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五.认定程序。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推荐和认定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自主申报认定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培育平台进行审核,并对拟认定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标注具体分类,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抽查方式进行监督,对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要求限期补充材料或者不予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并通过培育平台进行审核后予以认定。拟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需要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