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改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改革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开办企业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改革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市场主体”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包括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等。
      二、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以及有关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国家对特定行业经营场所有明确限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一照多址”改革内容。《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等改革,推行企业“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指出,“一照多址”改革内容是,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是市场主体在经营中需要增设不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场所时,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只需经营场所备案,直接修改企业章程,将增设经营场所的内容载入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四、“一址多照”是指在同一地址可以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在同一地址上登记的市场主体均需合理的经营面积,经营面积应当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五、申请人在市场主体设立时,可以一并申请“一照多址”对经营场所备案;市场主体也可以在申请变更或备案程序时申请“一照多址”对经营场所备案。
      六、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办理市场主体“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登记机关,企业可以到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崇阳县发展大厦)三楼市场监管局开办企业专区办理,地址: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35号,咨询电话:0715-339089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到辖区乡镇、街道便民中心或市场监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