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第二批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县局审查,拟在天城所、和平所、白霓所确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实名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5-3395181
电子信箱:cyscjg2019@sina.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崇阳大道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