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全县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转供电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全县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行为全面整改,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转供电终端用电成本逐步降低。到2023年底前,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体系初步形成,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转供电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二、工作举措
(一)深化转供电收费体制改革
1.摸清底数,完成退费。县发改局牵头,县供电公司配合,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对乡镇、园区的市场主体开展排查,摸清全县转供电主体底数,8月底前将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违规收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对照我县2018年以来工商业电价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8月底前完成全部退费。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2022年8月底前(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时间为完成时限,下同)
2.严格政策,规范电价。转供电主体要按照终端用户对应的销售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收取电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2021年底前
3.按月公示、收费透明。转供电主体应准确记录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加快“转供电费码”推广应用,提高转供电环节电费透明度。县市场监管局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1年底前
4.定量定比,推动改革。鼓励园区转供电主体按程序申请纳入增量配电网。未纳入前,转供电主体向县供电公司提出定量定比申请,按照各个电价类别电力用户的用电容量协商确定比例,进行结算。园区转供电定量定比每半年校核一次,按比例清算。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5.曝光案例,联合惩戒。定期集中曝光一批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及时将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中国(湖北)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底前
(二)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6.规范标准,严控新增。按照湖北省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从严控制新增转供电行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可通知县供电公司参与配电设施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整改到位后通过验收。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县供电公司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对用户受电工程,严格落实“三不指定”要求,规范报装服务,确保市场公平、开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2年底前
7.整体移交,服务到户。坚持平等自愿、依法依规原则,对具有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改造验收合格,由产权单位与县供电公司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整体移交。贯彻落实配电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我县指南,确保符合安全规范和移交要求。履行移交程序后,县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服务到户。对未进行移交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违规加价,承担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三)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造
8.统筹资金,规范流程。统筹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补贴、供电企业投入、转供电主体自筹、社会资本等多渠道资金,按照转改直技术指南明确的操作流程,推进转改直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2022年9月底前
9.简化手续,改造户表。对于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县供电公司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实现直接供电;对改造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明晰的转供电主体,优先纳入年度计划改造。因转供电配电设施移交及直供电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按规定纳入输配电成本予以疏导。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10.严格监管,打击加价。确属不可划分产权、暂不进行直供电改造的转供电主体,需签订转供电价格承诺书,要求自觉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明确违规收费的法律责任,对转供电违法违规加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接受终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敦促转供电主体守法践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发改局,2022年底前
(四)持续提升电力服务水平
11.加大投资,提升质量。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加强设备精益化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持续提升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建立“绿色通道”,县供电公司将转改直涉及的公共电网改造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加快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12.一窗办电,优化服务。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申请接入时,县供电公司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用户最多跑一次,满足条件的,实行直接接入,供电企业直供到户。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全流程线上办电。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1年底前
13.节能管理,提高能效。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严格节能审查,源头提高能效水平。指导转供电主体加强管理,精细测算转供电损耗,规范成本回收渠道,疏导合理诉求。电损超过平均线损的转供电主体,要积极有序推进电力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14.统一打包,市场交易。支持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2023年底前
三、组织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专项整治的宣传、转供电主体的摸排、转供电收费的清理、清退和整治;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价政策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将各项降低工商业电价和转供电价格政策及时、精准宣传到位,提高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以及社会各方对电价政策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知晓率。
县住房建设和保障局:加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和转供电价格政策,协调电网企业加快直抄到户和老旧小区改造进度,从源头上逐渐减少和杜绝转供电违法加价问题。
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技术支撑,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制定全县转供电改直供电户表改造方案,分步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汪新虎副县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供电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精准掌握收费政策,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标准,对拒不退还多收价款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依照
《电力法》、《价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依法行政。检查执法人员要全面履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廉洁办案。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切实做到查处一户、震慑一批、教育一方。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指导各转供电主体做好电损核算,收费明码标价,收费结果公示。确保转供电主体与转供电终端用户建立协商一致,共同遵守,长期互动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