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大 中 小】
邬方素:
本局收到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鄂1223刑初16号)。你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刑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本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谭华清 联系电话:0715-3900918
联系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211号住建大厦14楼1402室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