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录入:Gov213 【字体:


2月22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珠宝店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摆放有“冰墩墩”外形的黄金饰品7件,值金额2万余元,饰品吊牌上分别标注有“足金吊坠”、“足金项链”字样,饰品上刻有奥运五环和冬运会标志。


经查,上述金店在未获得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北京冬奥会专用标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认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珠宝店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自今年元月份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强化监管。专项行动以销售酒类、纪念品、玩具、文体用品、服装鞋帽、母婴、大型商超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42家。